以一位合法接受捐款的法师在毫无怀疑理由之下接受一笔捐款,而事后发现款项来源有问题,作为涉嫌洗钱及收受赃款之证据来检控一位高僧,这引起了全世界各地法身寺信众对如此荒谬的法律程序提出了严正的抗议。事实上,任何有权接受捐款的非营利组织,在接受捐款之前先向捐款人询问捐款来源是否合法,确实闻所未闻,兼且荒谬可笑。
该捐款之行为透明度极高,法身寺绝无采取任何隐藏该笔款项之行动,恰恰证实了法身寺完全不知道该笔捐款为盗用之公款。何况,该笔款项仅占空赞信用合作社案件涉及被盗用公款之3%而已。特别调查厅(DSI)以此为由,竭尽全力指控法身寺住持法胜法师一人,却不去追查剩下的97%公款的去向和团体,实属荒唐及绝不公平之行为。
同一案件,同一证据,同一涉案人,以同一罪名重复控告同一人,严重违反了泰国国家法律。